海关发现了被认为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物品的仿制品时,为了认定该仿制品是否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物品,将履行程序(认定程序)。
在履行认定程序时,将以书面形式就启动认定程序事宜通知进口者。并且,在认定程序中,进口者主张不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物品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另外,如果被认定为不属于侵害知识产权物品,该货物将被允许进口。
侵害知识产权物品,是指侵害诸如商标权、外观设计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物品及违反《不正竞争防止法》的物品。 侵害知识产权物品与枪支、毒品等一样,被法律禁止进口。包括模仿品牌的标识及品牌名称、人物角色、商品的形状等制作得像真货那样的仿制品等,涉及提包、钱包、服装、鞋类、手机壳等多个品目。
即使是个人使用,从海外的购物网站购买的情形等,如果海外商家发送来的物品是仿制品(侵害商标权或者外观设计权时),也不能进口。将成为海关没收的对象。即使在日本国内的购物网站购买,也可能从海外直接发送,请加以注意。
海关不应对购物款的退款事宜。
请咨询您购买商品的购物网站等。
虽然这次修订了《商标法》、《外观设计法》以及《关税法》,加强了取缔,但如果进口者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不会成为罚则的对象。但是,通过邮寄等从海外商家发送来的仿制品(侵害商标权或者外观设计权的物品),也不能进口。如果进口者以营利为目的,与以往一样,将成为罚则的对象。
罚则:处以10年及以下的徒刑或者1000万日元及以下的罚款、或者二者并处
侵害知识产权物品,损害制造和销售真货的企业的利益等,对经济造成不良影响,据说通过销售侵害知识产权物品获得的利润成为了犯罪组织的资金源。此外,侵害知识产权物品,其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医药品、化妆品、电池及儿童玩具等,很多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威胁健康及安全的危险性。